离婚时抚养条件 - 子女抚养 - 深圳专业离婚咨询律师
法律咨询热线: 13510726181 13823139735
发布时间:2018年4月18日
离婚时抚养条件


 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,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。


 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,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,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,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。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,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,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:


  (1)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;


  (2)尚在校就读的;


  (3)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。